根據省總工會《關于認真組織開展職工醫療和生活互助保障計劃2021年活動的通知》(青總辦通〔2020〕105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現將組織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強力推進。職工互助保障是工會組織為維護職工醫療、健康等保障權益而開展的職工互助互濟活動,是國家社會保障的有益補充,是工會服務職工的有力抓手,是職工抵御風險的有效屏障,對于大力弘揚職工團結友愛、互助互濟精神,拓寬工會服務職工的途徑和手段,密切工會與職工群眾的聯系具有十分重要而現實的意義。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精心組織,強力推進這項低成本、低繳費、廣覆蓋、廣收益,深受職工群眾歡迎的惠民活動,使之更廣泛更深入覆蓋并惠及廣大職工群眾,幫助職工群眾緩解因疾病帶來的經濟困難,推動職工群眾提高保障水平和抵御風險能力,為廣大職工過上高品質生活保駕護航。
二、強化宣傳,廣泛動員。各部門要廣泛宣傳開展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的重要意義和積極作用,宣傳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給職工群眾帶來的實惠,使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深入人心。要重點宣傳講解職工醫療互?;顒拥哪康囊饬x、補助措施、辦理流程及近幾年參互職工受益的典型案例等,引導廣大職工大力弘揚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精神,切實增強參加互?;顒拥姆e極性主動性,最大限度吸引廣大職工群眾參加到互?;顒又衼?。
三、嚴格把關,積極組織。參加2021年互?;顒拥穆毠け仨毷且褏⒓忧嗪J〕擎偮毠せ踞t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含參加互?;顒訒r在職、2021年2月至12月退休的職工)。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參保對象,認真審核把關,防止不符合條件的職工參加了互?;顒佣硎懿涣嘶ケQa助待遇。
各部門要配合綜合辦填寫《青海省職工醫療和生活互助保障計劃2021年活動參互申請表》等資料,防止錯報、漏報、重復報參互職工信息等問題發生。收繳的互保金(每人100元)務必于2021年1月5日前交綜合辦侯雪婷處,過期不再辦理相關手續。
青海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認真組織開展職工醫療和生活互助保障計劃2021年活動的通知.doc